今年本校藝術才能音樂班術科考試的錄取標準為音樂基本能力與樂器演奏能力總平均達80分以上,插班生亦同,始得通過本年度藝術才能音樂班甄別鑑定術科考試。
本校106學年度藝術才能音樂班術科測驗二升三年級新生最低錄取標準為82.40分,通過學生為22名;三升四年級插班生最低錄取標準為85.55分,通過學生為2名,備取1名。
通過術科測驗鑑定之名單,將報請本市藝術才能班學生甄選鑑定小組綜合研判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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